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10月19日上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颁奖仪式在安源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市妇联党组书记、妇联主席彭芹,区委书记康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克纯,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唐秀云,区委副书记邱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叶建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铭谦出席会议。 ▲市妇联党组书记、妇联主席彭芹现场为胡晨琳同志颁发“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的荣誉证书和奖牌。 会上,康峰代表中共安源区委,向胡晨琳同志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一直以来关心厚爱安源区的市妇联和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康峰指出,胡晨琳同志获得此项荣誉,既充分体现了全区维护妇女儿童工作取得的成绩,也是对安源区检察院荣获集体一等功、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表现突出单位等 “国字号”荣誉的肯定,它们标注的不仅是一个集体和个人的荣耀,更源自于情怀和专业,背后承载着责任和担当。先进典型就在我们身边,就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全区上下要以胡晨琳同志为学习楷模,见贤思齐,积极进取,沉下心来干事创业,努力奋斗,为安源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 康峰希望: 一要有大格局、大情怀。要把握新时代的发展机遇,心怀国家,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在行动上、贯彻在工作中、体现在成效上。 二要有铁肩膀、真本事。要把工作当学问做、当享受做、当事业做,不断锤炼自己,在其位、负其责、尽其力,以自身发展积累自己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以及职场声誉。 三要脚踏实地、行稳致远。要向团队里面最优秀的同志看齐,着眼于事业的长远发展,用心做好手头上的每一件事,尽力走好脚下的每一步路。 四要长期主义、持之以恒。要把时间和信念投入到能够长期产生价值的事上,尽力学习最有效率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标准,学习知识、积累经验、提升能力。 五要正气浩然、知止守正。要时刻保持清醒,心怀戒惧,言行有度,谨防失足翻车。要将纪律、法律、政策、道德“四条底线”坚守到底。 ▲区委副书记邱伟主持会议 ▲胡晨琳发表获奖感言 胡晨琳说,未检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因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我们不仅关注案件本身,更关注案件中的未成年人,我们绝不放过任何一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罪犯,也不放弃任何一次挽救失足孩子的机会,在办案以外,也会更多的考虑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她表示,守护未成的人成长,永远在路上,给犯错的孩子点一盏心灯,给受伤的孩子撑一片蓝天,为所有的孩子建一方净土,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温暖青春,守护未来。 ▲与会领导还参观了“晨曦工作室” ▲集体合影 2010年,刚从武汉大学刑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的胡晨琳怀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迈进了安源区检察院,十年间,从书记员成长为检察员、检委会委员,成为孩子们眼中的“未检姐姐”。胡晨琳心中始终坚持对法律的忠诚,对检察的热爱,先后获得全省优秀辩手、全省控告申诉业务能手、全省公诉业务标兵、全国优秀公诉人等称号,多篇调研文章获国家级、省级荣誉,多次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及嘉奖。在她的带领下,安源区检察院建成了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晨曦工作室”,为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询问、讯问、不起诉宣告、听证、心理疏导等提供了良好的办案环境。 工作室设有多个功能区,包括心理疏导室、不起诉宣告听证室、办公室、展示休闲室、法治文化长廊,利用造型、可移动展板、便携式声光电等设备,在服务于未检的日常办案、办公的同时向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咨询、普法教育等服务,帮助未成年人改善情绪、排查心理障碍、矫正不良行为、增强法治观念、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