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工业化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涌现出各种环境保护问题。为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开创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芦溪生态环境局争做行动派,从建机制、查案件、重监督三个方面着手,妥善化解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还群众一个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 一是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信访工作要求,制定环境信访工作制度。对当前全县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和中央、省环保督查信访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划定责任片区和路线,确保每个信访案件都有人抓,有人负责解决。对群众初次反映的环境信访件,在第一时间受理、调处与回复,力争信访办理及时、高效、快捷,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 二是认真查办生态环境信访案件。关于某小区业主反映附近房地产夜间施工噪声污染问题,以及工业园区某企业反映长期有焚烧塑料异味的问题,该局主要领导带领执法人员多次夜晚到现场排查,对噪声和废气取样检测,督促相关建筑单位采取隔段作业降噪和烟气处理设施,确保整改后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同时向投诉人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截止2020年10月底,芦溪生态环境局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41件,已办结141件,其中12369电话投诉16件,信访投诉数量125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到98%以上,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三是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整改后督导巡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制度,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手段,严厉打击偷排偷放、数据造假以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弃物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等专项行动,开展了针对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非法开采煤矸石尾矿库等专项检查工作,检查煤矸石尾矿库5家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60余份。督促各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同时进一步健全重点信访跟踪回访机制,加强对整改进度的跟踪后督察,对发现的整改未到位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确保信访处理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