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安源区未参保人员的一封信 尊敬的城乡居民朋友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全民参保体系,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保障广大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社会保险权益,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即日起我区正式启动2020年度“全民参保,精准扩面”工作。 社会保险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请广大城乡居民朋友积极参与户籍地正在开展的全民参保计划活动。如果您是单位职工仍未参保,您应要求单位依法为您办理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如果您不是单位职工,您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也可以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只需本人或代理人持参保人身份证原始件或复印件前往安源区社保局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只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口所在的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 欣逢盛世,不必迟疑,全民参保是大事及时参保最有益。请广大未参保的城乡居民朋友们抓紧行动起来,积极关注您个人的养老保障权益。“社会保险与您风雨同行,呵护您的一生",幸福生活,靠大家共同努力。 联系电话: 安源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0799–6661236) 安源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 (0799 -6771638 ) 安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 2020年11月1日 想了解具体的社会保险政策, 请您接着往下看: A: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 一、参保对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适用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城镇各类企业、改制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等,具有强制性),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 二、2020年的缴费标准 (一)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 ◆ 缴费比例 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缴费比例为24%,其中单位16%、个人8%。 ◆ 缴费基数核定 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低于60%的,按60%核定。单位缴费月基数按本单位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 缴费金额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数 2020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B: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 一、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2020年参保档次和政府补贴标准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从2018年开始每3年调整一次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可以在不同的缴费年度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自主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 ◆ 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暂时保留原有的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由政府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 ◆ 参保人可以申请中断补缴,中断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国家鼓励参保居民选择早参保、高缴费、长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养老保险保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