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大气污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赤山镇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多措并举开展禁止秸秆焚烧专项整治工作。 该镇建立驻村干部包干工作责任制,各村将禁烧重点区域进行划分,实施网格管理,责任到人;驻村干部和村“两委”成员走进田间地头,宣传讲解禁止焚烧秸秆的相关规定及政策,同时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禁烧宣传车,循环播放秸秆禁烧宣传内容,大力提高群众环保意识;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及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对态度恶劣、行为严重的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确保禁烧秸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