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和法治素养,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11月20日下午,市林业局开展了廉政教育培训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学习会。特邀市纪委案审室主任姚宜闯授课。市林业局在职县级干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共计80余人参加。 姚主任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重点围绕《政务处分法》出台的主要背景、重大意义、修订的主要内容及精神实质进行了阐述。并引用了大量具体的案例,从政务处分与处分的区别和联系、政务处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政务处分制度的纪法贯通与衔接、政务处分与党纪处分的区别等角度出发,对该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同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做了具体的分析,提出了要求。 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小勇表示,姚宜闯主任的讲课联系实际,内容丰富,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和实践性。对我们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促进林业系统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圆满完成林业各项工作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培训课为契机,深入学习。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把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党章党规、宪法监察法结合起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二是要加强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强化制度刚性,使法律要求真正转化为全体公职人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三是要突出重点,学用结合。扎实有效的做好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督查、党风廉政建设等当前林业重点工作。 参加培训的同志纷纷表示,姚主任授课思路清晰、通俗易懂,大家对《政务处分法》有了更加全面系统的理解和认识,在今后的林业建设工作中将更严格地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林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