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完成“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内容》,11月25日,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现场调研,萍乡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曾庆越,县(区)生态环境局以及相关乡镇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到芦溪县源南乡龙泉村、石塘村、上埠镇下源村、上埠村、安源区高坑镇楠木村、茶园村、富田村、湘东区麻山镇桐田村、麻山村、上栗县上栗镇水源村、泉塘村、金山镇南华村等12个建制村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饮用水安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宣传等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就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装、污水管网铺设和现场环境管理等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实地踏看,了解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详细询问项目采取的工艺、规模、已运行的效果及投入资金情况,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与出水口情况。 在看到上埠镇下源村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先进的自动控制功能,采取APP网上实施监控;上栗县南华村,采用太阳能做动力等先进典型技术时,调研组对我市做到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势、不同条件,采取不同的处理工艺表示肯定。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困难,圆满、顺利、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给予了充分的表扬。调研组强调,要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出水浓度达标排放,要确保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正常、规范运行,并做好运维管理工作。 近年来,我市为改善人居环境、保护绿水青山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结合生态保护红线、村庄规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给排水、改厕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科学规划安排并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十三五”期间,我市先后建设了135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超额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25个,农村生态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今后,我市将逐年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大力整治农村普遍存在的生活污水和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着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切实改变农村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