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水平,12月4日,萍乡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举办了污染源自动监控业务培训班。执法局新转隶人员、各驻县区生态环境局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人员共3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由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监控中心负责人授课。采取专题授课及现场交流的方式,讲解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组成和运行管理要求,排污单位安装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及不正常运行、弄虚作假情形的判别,污染源监控平台异常数据督办单的审核流程等。 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对我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有了进一步认识,污染源自动监控知识得到了进一步充实,监管能力和现场检查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为做好我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彭依民主持开班式,并就此次培训提出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