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萍乡市芦溪生态环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芦溪生态环境局局长胡远华,副局长黄辉、环境监测站站长郑志芳、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贺维出席发布会,副局长黄辉主持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芦溪县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并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 黄辉: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非常感谢各位对我县环保督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自2016年中央、省环保督察开展以来,我县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件整改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周密部署,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改善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全面整改、不留死角”的要求,逐条逐项研究具体整改措施。下面我就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督查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水环境方面:全县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1处(杨村断面),考核标准为Ⅱ类,4个省、市考核断面考核标准为Ⅲ类。近年来,我县县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呈现逐年好转趋势,国控断面水质2018达到Ⅲ类标准,2019年达到Ⅱ类标准,2020年1—10月均值达到Ⅱ类标准。4处省、市考核断面林家坊、南坑河王坑、龙王潭、山口岩水库断面,2018年、2019年水质均达到考核要求,水质优良率100%,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均稳定达标,2020均达考核要求。 大气环境方面:2020年1—10月份,PM2.5月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下降12微克/立方米;PM10月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较2019年下降13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255天,比去年同期增加42天,空气优良率为96.3%。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省、市考核要求。 环境风险方面:全县环境风险态势较为稳定。近几年,我县危废和辐射安全可控,没有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因环境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环保督查整改情况: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共7个。其中3个完成整改,4个达到时序进度;交办的信访件1件4起,已全部解决;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鄱阳湖水环境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共9个,均达到时序进度;交办的16件信访件已解决;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共32个,其中16个完成整改,14个达到时序进,1个未达到时序进度;交办的16件信访件已全部解决;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共30个。其中3个完成整改,27个达到时序进度;交办的10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已完成8件,正在整改2件。交办的督办件2件,均已完成。 黄辉:下面请记者朋友对有关我县开展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面的问题进行提问。 答记者问 01.问:针对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县是怎么样落实的,能简单介绍一下吗? 胡远华:为落实好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我县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改善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全面整改、不留死角”的要求,逐条逐项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县委常委多次专题研究环保工作,县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先后多次听取和研究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制定下发了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方案。二是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责任部门统一思想认识,相互协作配合,梳理建立了整改方案清单和工作台账,健全理顺了整改工作联动机制、整改方案审核备案制度、整改工作定期调度、整改通报等工作机制,形成了定期研判督办、调度预警、约谈问责等督办机制,全面推进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三是成立环保问题现场督导组,定期开展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专项督导。由县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督查办牵头,各股室配合,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交办信访件以及其他环保重点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月初制定当月现场督导计划,按照“每周督导,每月调度”的要求,对各乡镇及有关责任部门开展督察工作。以现场督查、跟踪督查和问效督查等形式,推进省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的整改工作。 02.问:根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指出道路扬尘污染突出,有些建筑工地没有做的“六个百分百”。能否简单介绍一下我县对320国道扬尘以及施工工地扬尘治理采取的措施。 黄辉:针对该问题,一是对各路段管养责任单位进一步严格要求。要求养护公司与各公路管理站进一步全面加强国省干线公路路面降尘保洁工作。安排5辆清洁车分时段分路段对道路进行循环清扫,全面加强路面保洁和降尘抑尘。要求养护公司与各公路管理站对存在问题的路段落实责任人,全面加强现场监督和管控,从源头上切实加强防范。县交警队牵头在320国道设点对货车扬尘洒落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二是县住建局专门召开了建筑扬尘治理工作推进会。印发了《芦溪县2020年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对县城区在建工地安排专人负责监管,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对巡查中发现扬尘治理“6个100%”落实不到位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03.问:10月、11月是焚烧秸秆的高峰期,请问采取哪些措施来管控这些焚烧秸秆行为? 郑志芳:1.加强中心城区周边地区的秸秆和其他垃圾禁烧管理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重点时段对本辖区重点地域、重点部位实施24小时不间断轮班检查。加大了对秸秆和其他垃圾禁烧的巡察力度,加强了秸秆禁烧宣传力度。 2.县生态环委会下发了《芦溪县2020年9-12月份县城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及责任。 3.实行秸秆禁烧问责机制。健全和完善对各乡镇秸秆禁烧管控成效的考核机制,根据秸秆露天焚烧火点、黑斑的监测情况,对管控成效进行考核。 04.问:张佳坊乡、新泉乡、上埠镇和宣风镇等4个垃圾临时堆放场的垃圾渗滤液是如何处置的,存量垃圾又将如何处置? 黄辉:对张佳坊乡、新泉乡、宣风镇和上埠镇等4个垃圾临时堆放场进行了膜覆盖和垃圾渗滤液收集工程,同时聘请了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公司定期对收集的垃圾渗漏液进行处置。解决了垃圾渗滤液垃圾临时堆放场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问题,环境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因萍乡市中节能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处理能力不足无法接收处理,我县启动了县矿化(存量)垃圾治理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项目,投入项目资金采用高温热解气化工艺处理垃圾。目前中节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已建成并开始正式运行,计划启动对新泉乡、张佳坊乡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分筛处理后运送至中节能二期进行处置。县矿化(存量)垃圾治理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建成投产后,再行对宣风镇、上埠镇垃圾填埋场的存量垃圾进行处置。 05.问:“长丰乡政府所在地后山挖瓷泥,造成山体破坏,水土流失严重”,该问题作为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件是否属实,是怎么解决的? 贺维:1.关于此信访件经过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的调查,关于投诉人反映的“长丰乡政府所在地后山挖瓷泥”的问题属实。该矿点2002年采用人工挖掘方式开采瓷泥。2007年起开始用机械挖掘,原有林地受到破坏,约28亩矿山裸露。县林业局于2013年9月5日下达《责令停止非法占用林地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行为,县森林公安局对该行为也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长丰乡政府加强巡查、值守力度,盗采行为才得到有效遏制。 2.关于投诉人反映的“山体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的问题属实。瓷土开挖是露天开采,需要剥离表土,从而造成了山体破坏、水土流失现象。 3.召开整改工作专项会议。制定了《长丰乡乡政府所在地后山瓷土非法开采复绿方案》,一是组织调配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进入现场进行降坡工作,连夜24小时不间断施工;二是利用现场降坡存土和转运的土壤进行矿区复土工程;三是根据开采点土地环境、选取草皮覆盖的方案进行复绿,完成草皮覆盖28亩,在开采点采取2M*2M的间隔,种植高2米、直径3-5公分的树木;四是利用山体高差控制,将雨水汇流至山底,在山底建设150米长的明渠,将雨水引出矿区,再架设涵洞,最终排入河道,避免水土流失。于2018年6月底全面完成复绿工作。 生态兴则文明兴 生态衰则文明衰 保护环境就是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 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在此呼吁大家爱护生态环境 共同为芦溪的绿水青山 白云蓝天做出自己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