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厅通知,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办函〔2020〕852号)文件要求,强化耕地利用监管,确保储备补充耕地真实,对2019年2月份开展储备补充耕地核查后入库项目,各地按照新版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要求补充完善信息。芦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省厅及市局指示精神,抓紧时间部署,安排专人负责,2020年9月28日至11月30日完成了芦溪县源南乡龙泉村等3个村旱地改水田整治项目、芦溪县新泉乡颜家坊等3个村旱地改水田整治项目、芦溪县芦溪镇高楼村等2个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芦溪县芦溪镇丰泉村等2个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芦溪县张佳坊乡裕丰村等5个乡(镇)10个村自主开发项目、芦溪县南坑镇七宝村土地开发项目、芦溪县南坑镇妙泉村等2个乡(镇)2个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芦溪县新泉乡麻田村土地开发项目等8个项目的信息补录工作和外业拍照及核查工作,并对46个问题图斑安排专业施工人员进行机械翻耕处理,总翻耕面积349.76亩,保障该项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补录工作在省厅要求时间内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