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湘东区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改善,根据《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萍乡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萍乡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萍乡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萍乡市蓝天碧水净土•2020年行动计划》等,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湘东区蓝天碧水净土•2020行动计划》,现就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估如下:
9、地表水水环境污染防治 (1)加强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资金使用监管。完成了2019年度断面补偿资金清算和2018年、2019年断面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2)完成了萍水河冷潭湾水厂断面、草水河沿塘断面上游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编制。 (3)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了萍水河、草水河主河道及向陆地两侧延伸两公里范围内入河排放口排查和监测工作。完成了萍水河、草水河入河排污口基础台账建立和整治工作。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有关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区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开展了监督性监测。 (4)强化主要河流水质综合治理和监测。持续加大了对萍水河及其支流水质综合治理力度,善洲小河、腊市小河、樟里小河、荷尧河入萍水河口水质达Ⅲ类,麻山河河口水质较2018年不下降,日星小河入萍水河口水质达Ⅳ类以上。湘东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了萍水河及其支流水质监测工作。 (5)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工作。开展了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排查结果我区无黑臭水体。 (6)持续开展消灭Ⅴ类、劣Ⅴ类水工作。严格落实了“一河一策”,确保了各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10、加强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工作 (1)建立了工业园区企业用水、排水长效管理机制。完成了工业园区内60家企业生产、生活用水计量装置安装和排水口流量计安装,建立了企业用水、排水长效管理机制。 (2)规范了工业园区企业排污口。工业园区内60家企业完成了厂区内“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改造,每家企业只设置一个排污口和一个雨水排放口,排污口、雨水排放口采用了明渠或者便于观察、监测的排放方式。 (3)开展了工业园区废水排放受纳水体上下游水质监测工作。对杞木河湘东工业园区废水排放口上游500米、下游1500米和入萍水河口断面开展了水质例行监测(1次/月),监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24项和表3中铊等特征因子。 (4)提升了废水循环利用率。萍安钢公司于2020年10月完成了湘东生产区废水深度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废水循环利用率,减少了外排废水量。 (5)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监管。加强了对涉水重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将187家排污企业纳入了“双随机”检查,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并实施红、黄牌管理制度。列入重点排污单位的企业配套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6)推进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再生水)回用。产业园管委会统筹分析了园区和园区内企业用水性质,合理安排园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再生水)回用。 11、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 (1)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改造。于2020年10月完成了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5000吨/日)扩建项目建设;2020年12月完成了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10000吨/日)提标改造项目建设。 (2)加快城镇、集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 2020年加大了中心城区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改造建设力度,完成雨污分流管网建设30千米,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明显提升。 加大了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力度,确保了集镇污水处理厂有效运行。 12、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制度等建设情况 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方案等地方性规划方案,建立了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系统、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调度机制和通报制度,签署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管控土壤环境风险。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及周边耕地的环境风险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建立了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和全口径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核算了重金属排放总量,建立了“一企一档”档案资料。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工作,对全区产生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等固体废物相关企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基本情况、固废种类、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摸排,针对企业存在问题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督促场所责任主体切实整治,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具体措施,有效防控环境污染。 制定了《湘东区2020年化肥农药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采取了一系列技术手段,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有机肥使用增加,统防统治覆盖率提高、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提高、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 13、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 我区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及时动态更新,同时向社会公开。污染地块已全部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未出现违规再开发利用情况。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均开展了土壤自行监测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并编制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对涉及可能污染土壤的新建企业,要求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需对土壤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缓不利影响的具体措施,同时要求土壤污染防治设施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4、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 完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印发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与修复、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计划,如期完成了市级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任务,有序推进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与修复、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15、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能力建设情况 成立了湘东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土壤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负责土壤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并编制印发了《湘东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工作要点、组织架构及职责、工作细则》,制定了详细的部门责任分工表,明确了工作任务,完善了工作机制,定期总结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按要求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充分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及长江保护修复重点工作,共同推进相关领域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16、土壤工作宣传教育情况 我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纳入了区委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计划,发放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单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宣传。同时举办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开展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污染源监管情况问卷调查,合格率达100%。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邮箱等多种公众参与渠道,鼓励公众对乱排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加强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了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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