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制度,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完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监管平台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工人进场必须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由银行按月代发工资。目前,全县已纳入劳动监察范围的在建工程项目共35个。二是依法打击,严厉惩治恶意欠薪。加强劳动监察与公检法机关的衔接工作,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行为,持续保持打击欠薪行为高压态势。2020年为1666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780万元。三是压实责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行政职能承担具体责任,严控因欠薪而引发的农民工群体性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