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社会组织、单位,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2020年12月27日上午10时,萍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发布了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按照《萍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萍府办发【2018】54号)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如下倡议: 一、2020年12月27日上午10时至本次预警解除期间内,采取绿色出行方式,尽量通过乘坐公交车、驾驶电动汽车、骑行自行车等方式出行。在1公里范围内的出行尽可能选择步行,在3公里范围内的出行尽可能选择骑车,在5公里范围内的出行优先选择公交。 二、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确需外出做好防护措施。教育主管部门应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三、一般人群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 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四、使用清洁能源采暖,避免使用燃煤、木柴、生物质燃料,低碳生活从“我”做起。 五、对焚烧垃圾树叶、露天烧柴烤火行为说“不”,共同维护生活环境。 六、文明婚丧,使用电子鞭炮代替传统鞭炮,避免当街祭祀。 空气质量关系到每一个萍乡人的健康,保护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萍乡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