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筑牢长江重要生态屏障,保障赣江支流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推进跨市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建设,科学有效应对跨市突发水污染事件,提升区域联合防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近期,萍乡市生态环境局分别与宜春市、新余市,吉安市联合签订了赣江支流袁河流域、赣江支流禾水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各地市生态环境局建立联席会商、联合检查、联动响应、信息共享等机制,强化应急物资、资源调配、专家共商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协作,将地市与地市交界区域提升为生态环境监管重点,突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对环境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共同预防和化解跨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最大程度减少污染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