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切实落实好公安部 农业农村部下发的《部署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通知》文件要求,芦溪县农业农村局与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 “四无四清”(“四无”:无渔船、无渔具、无渔网、无捕捞行为,“四清”:清船、清网、清江、清河)水上大排查行动,做到应禁全禁,以“零容忍”态度全面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确保禁捕工作落到实处。 执法过程中,执法队员对我县辖区水域涉渔船舶、捕捞网具、捕捞行为和捕捞人员进行全覆盖大排查、大清理,截至目前,共查获三无船只两艘,竹排七副,地笼3副,并通过清理、分解、烧毁等方式,将查获的的部分违规违法捕鱼工具进行现场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