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江西省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地表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萍乡中心于1月18日下午组织现场监测、分析、质控等业务科室15位技术骨干,进行了《江西省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学习培训。 会上由质量控制室负责人从监测准备、样品采集、分析测试、监督复核、监督检查五个方面对《实施办法》逐条进行解读,并列举实例提高参训人员对《实施办法》的理解和运用。授课后大家针对主要问题展开了讨论,最后中心分管副主任作了总结性发言,他强调,大家必须高度重视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严格按《实施办法》的要求规范做好采样、分析、样品复测,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 通过此次培训,大家对《实施办法》的理解更加清晰明了,为进一步做好萍乡市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