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萍水河市级河长崔传鹏在市行政中心7楼常务会议室针对萍水河水质超标问题整改工作对相关县区和单位开展专项约谈。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河长办副主任卢江萍,市水利局局长、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刘少云,市水利局副局长、市河长办副主任黄辉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市水利局局长、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刘少云通报了近期萍水河水质情况、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下一步如何改善萍水河水质提出了相关整改要求,随后相关县区和单位汇报了工作情况,并进行了表态发言。 崔传鹏指出,自从2月4日召开萍水河水质异常问题治理工作协调推进会议以来,各县区各部门加大了整治力度,萍水河城区段水质有所改善,但各支流水质仍然不乐观。希望通过约谈能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当面严肃提出问题,督促整改提高,全力以赴做好萍水河水质问题整改工作。 崔传鹏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多督查,多跑现场,不折不扣地落实相关要求,举一反三,主动作为,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推动萍水河水质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城管部门要拿出更加强有力的措施开展生活污水整治行动,要进一步开展污水管网问题的排查整治,做到每日一巡查并建立动态台账;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沿河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各县区要针对水质超标的每条支流进行科学研究,找准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综合治理方案并加以落实。 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考核问责,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对排查不力、问题突出、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进度缓慢的,未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