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萍乡市第一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名单公布,其中,我镇荣获“萍乡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称号。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是各级各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 此次荣获 “萍乡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称号,对我镇是一种激励,也是一种责任。接下来,我镇将进一步压实责任、对标先进,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精准把握垃圾分类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继续完善做好体系建设和考核评估工作,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进一步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