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永续,大爱无疆。3月3日,凤凰街红十字会来到北桥外社区走访慰问已进行遗体器官登记的居民周建文。“遗体捐献是神圣的行为,您的举动值得社会各界尊敬。”在周老先生家中,街红十字会详细了解了老先生的生活状况和身体情况,并送上慰问品,感谢周老先生为社会医疗作出的积极贡献。交谈中,周老先生便向工作人员娓娓道来他志愿捐献遗体器官的相关事宜。周老先生系北桥外社区纯居民,1948年出生,一直热爱公益事业,多年来就有自己百年之后为社会作最后贡献的意愿,几年前老伴的离去更加坚定了他的选择和决心。于2018年5月12日,在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柳小波的指导下,顺利完成了遗体器官捐献登记。 志愿捐献遗体给医学事业是造福人类的善举,是社会文明的体现,是一项利在当代的人道事业。在此凤凰街红十字会呼吁社会各界关爱捐献者家庭,学习遗体捐献者的光荣事迹,积极参与器官(组织)捐献和遗体捐献,献出一份爱心,传播社会正能量。 【知识科普】 01什么是“三救三献”? 关于“三救” 01 应急救援 中国红十字会坚持“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志愿服务,一专多能;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救援队建设原则,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全面推进救援队组织体系、工作机制、预案制度、物资装备、保障机制等各项能力建设,逐步形成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体系。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救援队布局。 02 人道救助 民生工程始终和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相契合,每年例行的五•八世界红十字日(三个一五个送),送博爱、送温暖、送技能、送知识、送医送药、春节期间的博爱送万家、暖春行动等大型活动,加之平时的因灾因病家庭救助等等,红十字会总是奔走在困难第一线,通过走访、物资发放等形式去帮助那些实实在在需要帮助的人,帮助他们重塑信心、重建家园。 03 应急救护 灾难发生时我们伸出援手,灾难发生前我们掌握基本急救技能,一场唐山大地震群众自救互救拯救了数万人生命,如何普及救护知识不仅是对自我生命尊重的体现,也是对他人生命的负责。红十字会为此建立专业师资队伍,重点突出农民救护培训,以四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的方式,结合各类比赛、大型活动,配合专业教学人体模型,在实践中获得普及和提高。 关于“三献”01 献血 无偿献血是指为拯救他人生命,志愿将自身的血液无私奉献给社会公益事业,而献血者不收取超过因献血发生必要的交通、误工等成本额度及报酬的行为。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我国血液事业发展的总方向。献血是爱心奉献的体现,帮助病人解除病痛、抢救他们的生命,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近半世纪以来,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一直向世界各国呼吁“医疗用血采用无偿献血”的原则。我国鼓励无偿献血的年龄是18-55周岁。 02 造血干细胞捐献 造血干细胞成功移植挽救濒危生命,着实牵动了千千万万人的心,我们见证了造血干细胞重燃他人生命的奇迹,5ml的血液或许就能挽救一个即将逝去的生命。红十字会为此特地成立义务劝捐队伍,建立专业红十字志愿组织,普及造血干细胞知识、举办造血干细胞采样入库活动、大幅度宣传造血干细胞成功捐献案例,让更多的民众加入捐献队伍,使他们不再因为对捐献造血干细胞的误解而畏惧、却步。 03 人体器官捐献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或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器官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带着观念上的传统保守,周遭旁人的流言蜚语,毫无疑问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是寸步难行,秉承着“劝”的原则,义务劝捐队的志愿者们始终在努力冲破民众的心理防线,打破对捐献的误区,这是尊重生命、延续生命的体现。器官捐献是挽救器官衰竭患者生命、服务医学发展、展现人性光辉、传递人间大爱、体现社会进步文明的高尚事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