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芦溪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牢牢把握“托底保障、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系统集成、社会参与”的要求,全力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确保城乡贫困群众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该县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推进机制,按照责任分工制定细化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普查,摸清底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县城市困难家庭开展精准识别服务。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帮扶,通过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人员救助供养力度、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等措施,确保城镇贫困群众就业、医疗、社保等困难得到较好解决,全面筑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网络等多个平台对城镇脱贫解困政策进行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 据统计,截至目前,该县共有城镇低保对象2954户4828人,城镇特困对象31户31人,支出型贫困家庭3户3人。去年全县共发放低保金2704.77万元、生活补贴资金37.2万元、护理补贴资金31.9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614人次,金额97.6万元;财政出资271.62万元为城镇贫困对象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购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764人37.64万元;发放住房补贴20.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