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东区档案馆面向社会征集建党100周年档案资料的公告 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彰显档案在讲好党的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方面的独特价值,坚持“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的原则,深入挖掘充分反映中国共产党初心和使命的档案文献,以及深刻反映中国共产党100年来光辉奋斗历程的档案文献,现面向全区征集有关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湘东形成和留存的与党史相关的档案文献资料,包括重要党史人物、党的重要活动、重要事件形成的具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及实物档案。 (一)党史人物形成的书信、日记、回忆录、照片、音视频、印章、奖状、奖章、证书、立功证明以及使用过的物品等。 (二)反映重大党史活动的老报纸、老杂志、老画报等。 (三)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采访记录等。 (四)以建党100周年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音乐、美术、书法、篆刻、雕塑、摄影等艺术作品。 (五)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湘东纪念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二、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除原生电子文件外应为原件,对特别珍贵且资料所有权人想要自己保存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原件可借由档案馆进行复制,复制完成后归还原件并颁发收藏证书。 2.捐赠单位、团体、个人保证所捐赠档案资料内容的客观、真实。 3.照片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请附照片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4.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请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5.实物请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三、征集形式 1.本次征集活动属无偿捐赠,本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2.接受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单位、团体、个人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3.捐赠前请联系工作人员,确保捐赠材料符合征集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本馆将视情况自行处理。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谭芳 2.电话:0799-7175560 3.地址:湘东区档案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