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上栗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委政法委情况反馈会召开。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朱琳,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吴莉出席会议。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邬浩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县委政法委全体在职在编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吴莉向县委政法委通报了巡察情况,指出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 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朱琳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高度负责尽责、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真正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要落实整改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第一任务”。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立行立改,狠抓落实,要克服过关思想、畏难情绪、消极想法,不过多强调客观原因,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监督,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县委政法委要树牢“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意识,扛起整改责任,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 邬浩代表县委政法委班子表态,一是全面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从政治上看问题,从自身上找差距,从主观上挖根源,认真落实整改任务。二是全面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将巡察反馈意见一项一项落实到位,带动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进步。三是全面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班子将全面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制定方案,建立台账,整改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职于行。四是全面推进巡察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确保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奋力推进平安上栗建设、法治上栗建设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