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芦溪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芦办发[2021]1号)文件,清理撤销规模过小和职能弱化机构。加大力度清理规模过小、功能萎缩的事业单位,盘活低效资源,加强重点工作。芦溪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予以撤销。芦溪县计划生育服务站(12360323MB02108416)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芦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后资产和债权由芦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接。 特此公告! 芦溪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2021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