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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萍乡分行加强宣传守职责 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2019-3-20 15:41|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来自: 工商银行

摘要:   姚永恒、肖海英报道:为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更好的配合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消费者协会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3月15日,工商银行萍乡分行积极参与全市“3.15国际消 ...

  姚永恒、肖海英报道:为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更好的配合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消费者协会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3月15日,工商银行萍乡分行积极参与全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活动期间,该行参与网点20个,参与宣传人员120人次,户外集中宣传点1个,举办宣传活动20余场,发送宣传资料18000份,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15000余人次,通过短信(微信)发送公益宣传信息200余条。

  该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管行长为组长、各部门总经理、网点负责人为成员的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同时指定牵头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活动日相关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事务。按照市人民银行、市银保监分局及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精心筹划,既注重实效,又集约资源,确保相关活动满足监管部门要求。

  明确宣传活动目的。该行一方面是强化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重点向社会公众普及账户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等金融消费安全知识,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式、有针对性地进行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针对非法集资、电信诈骗、银行卡盗刷、销售误导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集中开展教育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选择能力以及风险责任意识。结合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远离和抵制非法金融活动,避免盲目投资和冲动交易,增强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另一方面是继续宣传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八项法定权利,即: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使消费者充分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和义务。

  以活动宣传点为阵地,多种方式相结合。该行根据人民银行及萍乡银保监分局下发的宣传海报及宣传手册格式,统一印刷并下发至各网点机构,并充分发挥网点广泛布局的渠道优势,以全市所有营业网点为宣传阵地,在门楣LED显示屏和大厅利率显示屏上,滚动播放“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要求各网点内部设立专门的宣传区域,摆放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知识、业务知识等宣传资料。同时要求网点执行多媒体电视不间断播放宣传片。

  创新宣传载体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微信平台)、微博等受众广泛的社交工具,发动员工转发、群发金融业务知识、金融安全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等。今年该行充分利用中国工商银行萍乡分行的公众号,发布了一系列宣传资料,如“3.15系列宣传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篇”“这此支付安全攻略,你了解吗?”“骗子面具千千万,多点防范”等,让人们在工作生活中轻松了解金融知识,通过多层面宣传,保护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赢得社会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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