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隐患排查。加大汛前排查力度,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拉网式巡查,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或监测隐患。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消除主要隐患4处,竣工待核销隐患点4处。二是推进治理项目建设。完成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项目,推动1:5万、1:1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加快推进治理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灾后重建资金防灾减灾作用。三是落实值班值守。下发《关于启动2021年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值班的通知》,实行24小时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切实做好应急值班、信息报送、平台应用等保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