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芦溪县南坑镇司法所依法办事,公平调解,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芦溪、法治芦溪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拖欠工资起纷争 为民调解获锦旗 尹某某重庆市垫江县人,于2020年来到南坑镇在某某瓷厂务工,因企业拖欠工资38000余元,经多次讨要无果后只好找到司法所反应并寻求帮助。南坑司法所的同志热情接待了他,经与镇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多方调查,了解到企业拖欠工资的原因是:因疫情期间厂里产品积压停滞销售没有经济来源导致拖欠的工资。在司法所与调解员的组织下,针对拖欠工资一事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积极沟通协调,通过讲解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理、耐心细致的向当事人解释,并告知因拖欠工资会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在司法所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企业结清尹某某被拖欠的全部工资,双方握手言和。 普法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调解员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