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建立中职教育生均经费最低标准制度,生均公用经费和教育费附加按省市有关要求执行,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列支,重点用于选择性课改、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培养、品牌专业建设和“双师型”教师培训、聘请兼职教师。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省定生师比标准配足配齐教师数量,逐步提高中职学校中高级技术职称比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职业学校任教。三是提高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制度。以“智慧校园”“幸福校园”为载体建设美丽学校,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逐步实现职业教育专业数字化资源全覆盖。四是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完善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管理办法,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