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有效推动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工作。4月26日,芦溪镇司法所组织辖区内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民法典》和《社区矫正法》专题学习会。 学习活动上,副所长廖超重点围绕“什么是民法典、为什么要制定出台民法典、民法典有哪些内容”等进行了阐述,并就未成年权利保护、人权、生命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调整、禁止高利放贷、公证遗嘱不再效力优先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随后社区矫正办主任刘刚重点向矫正对象讲述《社区矫正法》充分保障社区矫正对象享有的合法权益、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与矫正方案个别化实施、注重社会关系修复和矫正对象融入社会等内容。 在讨论交流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强调《民法典》和《社区矫正法》的重要意义,要求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民法典》和《社区矫正法》的系统学习,提醒他们在进行民事活动和接收教育监管时,严格用法律约束自己,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争取按期顺利解矫,早日回归社会。 此次专题学习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对《民法典》及《社区矫正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有助于他们在日后的工作、生活中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