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一环, 也是推动学习成果, 转化为工作实效的主要载体。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行动,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快来看看吧! “老兄,春耕期间的物资供给情况怎么样?”“你们在春耕生产中还有哪些困难?” 近日,在芦溪县上埠镇龙王桥村春耕现场,县纪委监委联合镇纪委,走入田间地头,详细了解春耕农资供应情况和春耕生产过程存在的困难与障碍。 芳菲四月的芦溪,处处呈现出春耕播种的繁忙景象。芦溪县纪委监委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将监督“探头”架到田间地头,紧盯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农资产品供应保障等,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村(社区)纪检委员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了解需求。 在开展监督下沉一线的同时,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压紧压实职能部门责任。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紧盯农资供应、政策补贴等环节领域,对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等业务部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驻市监局纪检监察组紧盯农资物品的质量、价格及销售情况,督促驻在部门开展农资市场产品质量及价格专项检查和抽检工作。 据了解,通过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县农业农村部门已储备调运春耕种子40吨、化肥0.1万吨、农膜2吨、农药3吨;为农户维修保养农机具0.2万台,提供专业技术服务300余人次;创建“早+晚优”双季稻示范片1000亩以上的2个,100亩以上的20个;落实早稻生产面积2.1万亩,为确保实现全县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2.49万亩、粮食总产量10.05万吨的“双稳“总目标提供了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