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8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了《萍乡市2019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详细评价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详细评价”)专家论证会。省自然资源厅利用处领导、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及萍乡市规划勘察设计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论证会。 会上,专家组认真听取了编制单位对试点成果报告的汇报,经专家质询、集体论证,认为报告成果数据详实、方法合理,符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详细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421号)的要求,反映了萍乡实际,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评审论证。 省自然资源厅利用处处长王庆华指出,萍乡市作为2019年度全国十个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详细评价试点城市之一,先行先试推进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详细评价,为全国探索城市宗地详细调查路径和方法、宗地详细评价方法和路径、建立宗地详细评价体系以及城市存量低效潜力用地挖潜机制等提供决策依据,为全省下一步开展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摸底与认定提供了技术参考,对全省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家斌对专家组提出的建设性意见表示感谢,并表明将充分吸收专家们的宝贵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提高试点成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萍乡市用地管理、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供支撑和依据。 (供稿:刘晨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