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萍乡市上栗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已发排污许可证的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了自行监测现场检查。此次检查为期3天,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方式随机抽查了12家排污单位。 
自行监测是法律法规赋予排污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排污单位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切实开展好自行监测工作。检查过程中萍乡市上栗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和技术标准要求,查看了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方案、监测设备、在线数据、监测报告、样品记录等要素,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和问题,工作人员一一给予解答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要求。 此次现场检查,旨在进一步提高排位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督促排污单位切实落实《核发排污许可证单位自行监测监督监查工作指南》中的各项要求,提高自行监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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