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报告多例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已有多个社区采取封闭式管控措施,多所学校停课。此轮疫情呈现出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等特点,防控形势非常严峻和复杂。为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对广大公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近期非必需不前往广州市荔湾区、深圳市盐田区等中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广州市荔湾区、深圳市盐田区等地旅居返芦后,应及时主动向单位、属地乡镇、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当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2021年5月16日以来有广州市荔湾区、5月19日以来有深圳市盐田区旅居史或相关人员接触史者,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主动前往社区进行报告登记,接受社区管理措施,并进行至少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应立即向属地乡镇、村(社区)报告,并按照规范程序转送芦溪县人民医院就诊。 三、2021年5月23日起,由广州市荔湾区、深圳市盐田区旅居来芦返芦人员,或与当地公布的患者活动轨迹有重叠的来芦返芦人员,须持有入芦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目的地后应按照属地规定,及时向社区报告,并接受核酸检测,期间实施相对集中隔离,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解除。 四、对有广州市、深圳市旅居史的其他来芦返芦人员,或有密切接触人员,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请主动前往芦溪县人民医院自愿开展核酸检测。 五、国内近期连续报告本地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希望广大群众保持高度警惕,避免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区域,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咳嗽等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请及时前往芦溪县人民医院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 六、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降低自身感染风险。 七、全县各零售药店要做好发热、咳嗽、感冒药销售的登记工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制,基层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全面发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哨点作用,做好守门人。 八、鼓励全民监督。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芦返芦人员未主动报告者以及境外偷渡回国人员的情形,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举报、咨询电话见附件) 芦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