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东区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通告 根据《萍乡市养犬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湘东区犬类管理通告如下: 东环路一桥南路—博升南路—博升中路—钢城路—道田村道—老黄花桥—320国道(河洲喇叭口)—320国道(与东环路交叉口)区域内为湘东区文明养犬重点管理区域。 除设有专门的犬只服务区外,不得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区域: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单位办公场所; (二)医院、学校、集体宿舍、幼儿园、养老院等场所; (三)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展览馆、影剧院、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烈士陵园、文物保护单位、网吧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四)除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及其室内候车场所; (五)商场、超市、宾馆、室内农贸市场、社区公共健身场地; (六)其他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区域。 上述规定以外的公共场所,其管理者可以决定是否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应当在出入口设置犬只禁入标识。 盲人携带导盲犬只或者残障人士携带扶助犬只的,不受本条规定限制。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湘东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日 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 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 请大家都做文明养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