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由县环保局牵头组织全县各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古城广场开展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共有20余家成员单位参与。 芦溪县司法局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走进芦溪镇古城广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志愿者对《民法典》中涉及的婚姻家庭、高空抛物、合同签订、民间借贷等与社区居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讲解与宣传,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8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5余人次。 芦溪县司法局持续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常态化,切实提高社区居民法治意识,推动社区法治建设不断深化,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