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下午,上栗县召开政法单位“四长”“三个规定”集中宣讲会,会议分别在县市民中心、金山、彭高、上栗镇政府会议室进行。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叶方,县人民法院院长易日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波,县司法局局长刘自根分别作宣讲。县委政法委四位班子成员分别主持会议,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约700人参加会议。 会上,“四长”围绕“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政策界限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解读,并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实际案例,分析原因,指出教训,提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建议和要求。 会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充分认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必须遵守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加强自我约束,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要求。政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大“三个规定”的执行力度,让依规记录报告成为习惯,让拒绝过问成为规矩,让循法而行、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三个规定”,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大跟踪问效力度,让政法干警“逢问必录”成为常态,让广大干部群众“凡事讲法”成为习惯。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了解、知晓、掌握、执行好“三个规定”,齐心协力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扎实推进专项整治,确保教育整顿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压紧压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直接责任、协同责任,持续深化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六大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做到边整边改、边改边建,切实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政法工作动力,以政法队伍新面貌、党和人民满意的新业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会上,参会人员还现场签订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