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福田镇有车一族越来越多,私家车成了不少居民出行的主要方式,集镇车位日益紧张,反映乱停车、停车难、停车造成交通拥堵等群众投诉逐渐增多,既影响镇容镇貌,也影响居民的出行。针对上述问题,福田镇本着“立即办 马上办”的原则,整理萍福北路两侧和集镇范围可利用空地,新划 定增加汽车位290个,摩托车车位44个,此举将有效缓解集镇周边的停车压力,规范停车管理。 关于规范福田镇重点区域车辆停放秩序的通告 为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全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城乡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萍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我镇重点区域(萍福北路段和集镇范围内)车辆停放秩序进行规范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禁占压人行道、盲道停放任何车辆。 2.在未施划定停车泊位的重点区域(萍福北路段和集镇范围内)禁止停放各类车辆。 3.在重点区域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时,车辆须在停车泊位内按箭头导向规范停车,车身不得超出泊位或骑压泊位标线。 4.摩托车、电动车按“集中停放、摆放有序、首尾一致”原则,整齐停放于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内。 5.沿街商户、住户履行“门前三包”职责,加强对门前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和设置的停车标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不得设置停车障碍或损毁停车标识。 7.在以上区域公共场地违规停放的无牌车、僵尸车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予以清理、拖离。 8.对乱停乱放、停车不入位、不按箭头指示停放等违法停车行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联合交警部门依法进行拍照处罚。 本通告自2021年6月15日起执行。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共同营造整洁、有序、和谐的城乡良好形象。 特此通告。 上栗县福田镇人民政府 上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