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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工业园区局部路网调整暨C-29-1地块控规公示说明

2021-6-19 10:01|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和《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上栗县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工业园区局部路网调整暨C-29-1地块控规公示:申请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和《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上栗县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工业园区局部路网调整暨C-29-1地块控规公示:

  1. 申请单位:上栗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二、拟调整内容:

    1、取消地块内远景规划支路,调整现状村民出入路至物流配送中心(C-29-1)地块与污水处理厂地块之间。

    2、C-29-1地块控规具体规划指标如下: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用地面积为43419.4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系数不小于30%,建筑限高小于50米,绿地率不大于20%。

    地块配建充电桩设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供电、通信基站、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配套,须按规定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配置。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按0.2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非机动车泊位按4个/100平方米配置,且各地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均不得低于《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标准。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60%,地块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43%。

    三、公示时间及期限:

    2021年6月18日—2020年7月18 日

    四、听证权利告知:

    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五、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反馈。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于公示期间或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五日内向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六、具体方案见附图。

    监制单位: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3661376、3665639、3666761。

    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ghj.pingxiang.gov.cn/col/col608/index.html

 

 

上栗县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工业园区局部路网调整暨C-29-1地块控规公示意见和建议汇总表

                    SL-编号2021年第006号

公示项目         名称

上栗县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工业园区局部路网调整暨C-29-1地块控规公示

公示地点

项目所在地上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同步公示

公示内容

一.项目名称: 上栗县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工业园区A-17等地块周边路网

二.申请单位:上栗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三.具体地点: 上栗工业园区

四.拟调整内容: 

1、取消地块内远景规划支路,调整现状村民出入路至物流配送中心(C-29-1)地块与污水处理厂地块之间。

2、C-29-1地块控规具体规划指标如下: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用地面积为43419.4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系数不小于30%,建筑限高小于50米,绿地率不大于20%。

地块配建充电桩设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供电、通信基站、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配套,须按规定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配置。地块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按0.2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非机动车泊位按4个/100平方米配置,且各地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均不得低于《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标准。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60%,地块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43%。

 

公示时间

2021年6月18日—202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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