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芦溪县2021年县级总河长和总林长会议在县机关服务中心中会议室召开。县委书记、县级总河长、总林长刘占纯主持会议并讲话,县领导陈丽、叶润锋、熊远运、欧阳卫华、韩振林、彭祎、周鑫禄、曾琦、王汉明、陈卫国出席会议。 刘占纯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治水护林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其中一项重大制度改革,就是全面实施河长制和林长制。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近年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推进河长制、林长制工作,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成绩。工作体系更加健全,治理效能持续提升,“河长制”工作在全省位列优秀等次,连续五年列全市第一,林长制工作连续两年获评全市优秀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短板和不足,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刘占纯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铁腕破解治山理水难题。在推进河长制、林长制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顽瘴痼疾。坚决巩固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决不允许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要着力解决治水护林的痛点难点。要从根子上找原因、从制度上想办法,以更严更硬更实的举措把痛点和难点解决到位。要持续深化专项整治,推进河流“清四乱”整治常态化,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设施扩容,全力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不断完善收集处理设施体系。深入开展打击毁林、森林督查、“绿盾”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刘占纯强调,要坚持综合施策,大力提升生态治理效能。要以实施河长制、林长制为抓手,坚持综合施策,努力提升治理效能,实现常态长效。坚持系统治理,在治理的过程中必须坚持系统性、整体性,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坚持全域治水,扎实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加快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三河治理、袁河圩堤、全域水环境治理等示范工程。坚持依法治理,要加强生态保护领域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要强化法律权威,对污水直排、非法采砂、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坚持智慧治理,要转变理念、与时俱进,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加强与国家林草生态网络感知平台相衔接,推进芦溪县智慧水环境监测与河湖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河长制、林长制工作信息化平台,实现全域管理和实时监管。 刘占纯强调,要严格落实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履职尽责要更到位。各级河长林长作为河长制林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好“头雁效应”,坚持靠前指挥、担当作为,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合力攻坚,用好“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制度,继续深入开展联合行动,形成更加强大的合力。考核奖惩要更严格。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指标要更科学,程序要更严格,方式要更管用,导向要更鲜明。要强化考评结果运用,通过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奖出动力、罚出压力。宣传发动要更深入。要充分发挥群众、媒体的监督作用,在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上下功夫,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河湖、森林资源保护和治理。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水域生态和森林资源保护主题宣传,营造全民参与、全民监督、全民共治、全民共享的浓厚氛围。 会议通报了2020年度全县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情况;听取了芦溪镇、张佳坊乡2020年度林长制、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芦溪县2021年河长制工作要点》《芦溪县2021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度县级河长巡河督导方案》《2021年芦溪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察方案》《关于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的意见》《芦溪县2021年林长制工作要点》《关于推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