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芦溪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落地落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芦溪县司法局公证处公证人员为方便老弱病残当事人,积极开展公证上门服务。 近日,公证处工作人员接到一通电话,经沟通了解到当事人杨某元因在浙江省温州市务工时,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导致下半身瘫痪。现杨某元因工伤保险的问题与当时工作的公司温州某有限公司产生了纠纷,需进行民事诉讼。但杨某元本人现在下肢瘫痪无法亲自前往温州,需委托江西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代替其前往温州打官司。这就需要向法院出具书面的公证委托书,杨某元不便前来芦溪县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办理委托公证。了解了事情的全部经过后,芦溪县司法局公证处工作人员与杨某元加为微信好友,接收了部分重要材料后,做好前期公证的准备。 次日上午,公证处公证员欧阳平,公证员助理彭国发两位同志驱车前往芦溪县银河镇天柱岗村的杨某元家中,上门为其办理了委托书的公证。杨某元激动的久久不能平复,本为健康人员的他突然遭此厄运,在家中休养内心很是煎熬,加之一系列的不顺,在拨通电话前杨某平是忐忑的,但随后工作人员的热情服务和耐心解答让他感受到了无限的温暖。工作人员上门办理过程和善的态度,积极的办事效率,更使他不断的感慨国家的强大,政府的政策好,为老百姓谋福祉。 公证上门服务,真正践行了司法行政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仅方便了群众,又确保了公证业务的质量,让群众更加了解公证工作,通过人性化的公证服务温暖人心,促进了与群众之间的密切交流,真正做到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