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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2021-7-21 14:30|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应接尽接、梯次推进、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加快扩面、加快提速,加强疫苗接种能力、加大疫苗接种宣传,稳妥有序加快推进我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应接尽接、梯次推进、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加快扩面、加快提速,加强疫苗接种能力、加大疫苗接种宣传,稳妥有序加快推进我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凡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在2021年7月25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8月25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居住村(社区)指定或就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附件1)免费接种新冠疫苗,以免给工作、生活、学习、出行等方面带来不便。有接种禁忌症的人员,请到湘东区人民医院诊断、认定。

2.7月25日前,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宣传引导亲朋家属、广大市民尽快完成接种。对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在职在岗人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企业动员及时完成接种。

3.为了保障校园疫情防控安全,全区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的老师、学生家长(含共同生活亲属)和年满18周岁学生(含2021年高中毕业生)要在7月25日前按要求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接种,8月25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并留存接种凭证,以备各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开学查验。暑假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应尽快完成两剂次接种。 

4.全区所有公共场所、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实现“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组织动员农贸市场、农村集市摊主及时接种疫苗。

5.自7月26日起,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医疗机构、药店、养老福利机构、汽车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书店、图书馆、文化馆、网吧、健身房、KTV、影院和加油站、银行、保险、通信、供水(电、气)等营业网点实行“三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赣通码疫苗接种标识),或查验纸质接种凭证,并对18岁以上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完成接种。 

6.7月31日前,请居住在湘东区且年满12岁至17周岁小孩的信息及时主动报送至居住的社区、村委,以备为下阶段12岁-17周岁年龄段的人群接种疫苗打好扎实基础。

7.入境返湘人员未接种的需在解除隔离后及时接种,与入境人员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

8.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需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苗接种从我做起!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筑紧筑牢全民免疫屏障,为全面战胜新冠肺炎疫情贡献 “一臂之力”。   

湘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湘东区新冠疫苗接种点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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