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由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萍乡市生态环境局、萍乡市农业农村局、萍乡市水利局、萍乡市林业局、萍乡市应急管理局等6部门组成的萍乡市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导组一行到芦溪县督导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督导组先后来到芦溪县同发长益采石场、芦溪县珠亭山碎石场、江西武功实业有限公司白云采石场和江西芦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银河京竹采石场等4个矿山,先是了解了矿山企业的生产状况,查阅了矿山的整改方案编制情况等内业资料,随后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最后督导组根据各部门职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提出了建议和要求。督导组指出,一是矿山企业要提高生态保护意识,严格履行边开采边治理义务,加大生态修复的资金投入;二是矿山的植被复绿成活率低,各矿山企业要在适宜时节赶抓复绿,复绿成活率低的要加快补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问题整改工作;三是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巡查检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方位推进矿山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