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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通告

2021-7-26 13:40|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来自: 上栗县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摘要: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流行,国内本土确诊病例多发频发,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 ...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流行,国内本土确诊病例多发频发,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凡年满18周岁且无疫苗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在2021年7月25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8月25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居住乡镇或就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附件)免费接种新冠疫苗,以免给工作、生活、学习、出行等方面带来不便。

2.7月25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宣传引导亲朋家属、广大市民尽快完成接种。对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在职在岗人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企业动员及时完成接种。有接种禁忌症的人员,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接种禁忌证明。我县接种禁忌证明开具单位为上栗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县中医院南院医务科。

3.为了保障校园疫情防控安全,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的老师、学生家长(含共同生活亲属)和年满18周岁学生(含2021年高中毕业生)要在7月25日前按要求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接种,8月25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并留存接种凭证,以备各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开学查验。暑假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应尽快完成两剂次接种。 

4.全县厂矿企业、所有公共场所、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实现“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组织动员农贸市场、农村集市摊主及时接种疫苗。

5.自7月26日起,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各类办事大厅、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医疗机构、药店、养老福利机构、监所、汽车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书店、图书馆、文化馆、网吧、健身房、KTV、影院和加油站、银行、保险、通信、供水(电、气)等营业网点实行“三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赣通码疫苗接种标识),或查验纸质接种凭证,并对18岁以上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完成接种。

6.7月31日前,请居住在上栗县且年满12岁至17周岁人员的信息及时主动报送至居住的社区、村委,为下阶段12岁-17周岁年龄段的人群接种疫苗打好扎实基础。

7.国(境)外返栗人员未接种的需在解除隔离后立即到接种点接种疫苗,与国(境)外返栗人员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

8.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需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苗接种从我做起!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筑紧筑牢全民免疫屏障,为全面战胜新冠肺炎疫情贡献 “一臂之力”。

附件:上栗县各乡镇新冠疫苗接种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上栗县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1年7月21日

附件

上栗县各乡镇新冠疫苗接种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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