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是人们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近年来,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高效利用”理念,以“要素支撑、促进改革、节约用地、资产管理”为抓手,切实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要素支撑能力,擦亮节约集约用地名片,推动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 开展试点工作,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详细评价国家试点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省级试点工作为契机,全面完成城市宗地详细调查、宗地详细评价与低效用地判定等试点工作任务,编制形成了报告、图件、数据库等系列成果。目前,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详细评价试点项目成果、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省级试点项目成果均通过了专家验收,为萍乡市深入开展“节地增效”行动奠定坚实的基础。 落实用地政策,保障土地有序利用。出台《萍乡市工业用地弹性供应改革实施意见》,构建多元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体系。通过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模式,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截至7月底,全市供应工业用地18宗,面积764.67亩,租金1588.3680万元。全面推行工业“标准地”供应制度,严格按照省厅制定的《建设用地指标控制标准》和产业类型,核定用地指标,作为项目准入和建成后验收的前置条件,2016年以来,全市供应31宗工业“标准地”,面积2564.97亩,有效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盘活低效用地,推动土地高效利用。实地核查。在安源区与经开区238.67平方公里工作地域范围内,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构建三大类(低效城镇、低效村庄、低效产业)识别体系,全面摸清萍乡市中心城区城镇低效用地现状。挖掘存量。认真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工作要求,采用依法办理完善供地手续一批、督促已供土地开工一批、融资未用土地解压一批、公益使用边角地一批等“四个一批”消化法,着力挖掘存量。2016年以来消化批而未用土地面积45173.15亩。考核监管。萍乡市在省政府2018、2019年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考核中获得设区市唯一嘉奖,消化周期连续三年位列全省第一;有效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做到“发现一宗、巡查一宗、处置一宗”,闲置土地处置率保持100%。(供稿 谢婷 李小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