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暑期,天气炎热 大家最离不开的就是电 有些人为了获得不法利益 做出窃电及违约用电等违法行为 近日,国网萍乡供电公司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打击窃电及违约用电专项行动,对全市各县区83个异常高损台区,4915户开展用电检查。 经过细致的逐户检查 本次专项行动发现问题15个 消除安全隐患58处 查处窃电户19起 发现窃电行为 每度电,都应该付费 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电力法规定: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希望市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向窃电行为说“不”! 如果您发现有此类违法行为 请积极进行监督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