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营造环境“造势”。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工业陶瓷产业集群发展十条政策》《关于促进湘东产业园改革和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持续保障地方财政投入,全面构建陶瓷产业创新政策支持体系,提供一条龙配套服务。二是精简程序“减负”。对科研急需的专业设备、耗材,按相关规定特事特办,不进行招投标程序,并提高单次采购金额上限,大大缩短科研器材采购时间,提升采购效率。三是下放自主权“解套”。将所有科技发展补助费及争取的项目资金下放由各研院自主安排使用,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四是奖励机制“鞭策”。对科研团队成果转化的,将其转化收入的50%奖励给研发团队;税收超过200万元的,地方将可用财力的50%奖励给研发团队,大大激发科研创新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