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元节期间安全文明祭祀禁燃禁烧的通知 区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园区): 传统节日“中元节”即将到来,为巩固全区禁燃禁烧成果,全面落实蓝天保卫战相关举措,保障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行使用低碳、环保的现代文明方式来表达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现将“中元节”期间禁燃禁烧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园区)、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做好禁燃禁烧工作。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群众焚纸钱、烧冥物、放鞭炮的行为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急剧增加,使得空气质量明显恶化,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并且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 二、进一步倡导文明祭祀。各乡(镇、街、园区)、各相关单位干部职工等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通过鲜花、网上祭祀、电子香烛、清扫墓碑等方式寄托哀思、文明缅怀,不销售、不抛撒、不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不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封建迷信活动,并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家人、朋友及身边群众,告别不文明祭祀,努力营造“文明祭祀、 绿色环保”的社会环境。 三、进一步强化禁燃禁烧管控。各乡(镇、街、园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网格化监管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对本辖区的城市道路、农村空地、广场、河边、树林、草坪等公共场所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的行为进行巡查、管控,对违规焚烧、燃放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劝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湘东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