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 门户 城事资讯 上栗县 查看内容

注意!9月20日起,上栗将从严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这些违法行为!

2021-9-6 14:26|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上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上栗县城市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含三轮、四轮、共享单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建设高质量全国文明城市,着力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素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

上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上栗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集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含三轮、四轮、共享单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建设高质量全国文明城市,着力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素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统一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萍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萍乡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县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含三轮、四轮、共享单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21年9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即日起至9月19日前,请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携带车辆合法手续到交警部门登记上牌;摩托车、电动车不得安装晴雨伞,已安装的自行拆除。

      二、集中整治区域

     县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商业大街、农贸市场、车站、广场、公园,乡镇集镇所在地等区域

      三、集中整治重点

      在道路行驶的车辆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或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闯红灯或者违反其他交通信号的;逆向行驶的;违反规定驶入机动车道的;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安装遮阳伞等);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乱停乱放的;其他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集中整治措施

     自9月20日开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城市管理局将开展联合执法,并采取以下严厉措施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一)对于在道路行驶或停放于上述整治区域的无牌车辆,一经发现依法暂扣或依法拖移扣留至暂扣点。当事人携带购买发票等合法手续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后,方可放行;涉嫌盗抢嫌疑的,移交公安治安部门依法处理。

    (二)对于违法安装晴雨伞的,一经发现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拆除。

    (三)对于违反其他整治重点内容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县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共同维护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服从执法人员指挥和管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对妨碍、抗拒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上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上栗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