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江西省萍乡市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芦溪新天地店1家企业符合规定,拟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9日共计3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9-7551741; 传 真:0799-7551741; 通讯地址:芦溪县凌云路101号; 邮政编码:337200; 电子邮件:554391492@qq.com
特此公示。 公示内容见下表。
芦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