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8日决定: 接受叶润锋辞去芦溪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接受颜建良辞去芦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宁洁为芦溪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陈刚为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代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宁洁同志简历 宁洁,女,汉族,江西安源区人,1979年8月出生,2000年9月参加工作,199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芦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主任。 历任萍乡市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干部教育科副科长、正科级组织员、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干部教育科科长、干部监督科科长,萍乡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市推进办综合协调组组长。 陈刚同志简历 陈刚,男,汉族,江西安源区人,1970年6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现任芦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代检察长。 历任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副处长、渎职侵权检察处处长、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