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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上栗县劳动监察局为先进集体、欧阳坤为先进个人的公示

2021-9-11 11:45| 发布者: admin| 评论: 0

摘要: 公示根据江西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荐评选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赣治欠发〔2021〕1号)精神,上栗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研究决定,拟推荐 ...

  

 

根据江西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荐评选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赣治欠发〔2021〕1号)精神,上栗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研究决定,拟推荐上栗县劳动监察局为先进集体、欧阳坤为先进个人。

特予公示。

监督电话:0799-3661351,0799-3668806

公示期:2021年9月8日-2021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附 件: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初审表

 

 

 

上栗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推荐对象初审表

表一: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

集体名称

上栗县劳动监察局

集体性质

事业单位

集体级别

一类

集体人数

12

集体所属单位

上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集体负责人姓名

欧阳坤

集体负责人职务/职级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劳动监察局局长

上级主管部门

上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邮编)

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上栗镇四海村(337009)

奖惩情况

1.2017年获得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2.2017年获得萍乡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3.2018年获得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4.2018年获得萍乡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5.2019年获得萍乡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6.2020年获得萍乡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简要先进事迹

2006年6月,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上栗县劳动监察大队升格为副科级建制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2015年更名为劳动监察局,现有工作人员12人,配备了执法用车和执法服装等规范化设备。          

2018年至2021年为1325名劳动者追回工资2150万元,实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欠薪案件数、涉及人数、涉及金额”实现三下降的目标。从2019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以来,严抓“一金五制”的落实,全县用工企业建立了规范的考勤管理制度、工资支付制度及工资台账等等,截至目前全县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实现了全覆盖。多次获得省市县交叉检查组对我县监察工作的表扬。为防范企业拖欠工资,共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000万余元,切实有效地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开展。

2018-2021年,上栗县劳动监察局获得全县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2020年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等媒体曾对根治拖欠工作落实有力进行了多次宣传报道。2017-2018年荣获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荣获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近三年来我县未发生因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因处置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上述情况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签字人:

(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负责人)            (推荐对象所在单位盖章)

 

上述情况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省、区、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代章)

年    月  日

 

 

 

 

 

 

 

 

 

 

 

表二: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个人

姓名

欧阳坤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1981.5

政治面貌

党员

学历学位

本科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上栗县劳动监察局

职务/职称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劳动监察局局长

行政级别

行政管理

工作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从事根治欠薪工作起始时间

2018年6月到至今

是否在岗

在岗

通讯地址(邮编)

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上栗镇四海村(337009)

个人简历

1.1997-08--2002-01上栗县县委办办公室担任一般干部职务。

2.2002-01--2004-01上栗县交警大队巡防中队担任指导员。

3.2004-01--2007-01上栗县巡防大队担任教导员一职。

4.2007-01--2012-05任上栗县委信息股股长。

5.2012-05--2013-12任杨岐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担任副科级职务。

6.2013-12--2018-06任杨岐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景区服务中心主任。

7.2018-06--至今 任上栗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劳动监察局局长。

奖惩情况

1、2018-12荣获萍乡市劳动监察先进个人荣誉

2、2018-12荣获江西省劳动监察先进个人荣誉

3、2019-12荣获萍乡市劳动监察先进个人荣誉

4、2019-12获得县委组织部年度考核嘉奖

5、2021年获得全县优秀共产党员的荣誉称号

简要先进事迹

2018年6月担任上栗县劳动监察局局长一职以来,积极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8年为773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340万元。2019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以来,积极贯彻落实《条例法规政策,2019-2020年实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欠薪案件数、涉及人数、涉及金额”“三个明显下降”的显著成绩。2018年获得省劳动监察先进个人荣誉,2018-2019年获得萍乡市劳动监察先进个人荣誉。2018年-2021年,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多次获得群众“人民公仆,为民办事”的锦旗点赞,2020年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等媒体曾对该项工作落实有力进行了个人采访,并对保障农民工支付工作进行了正面宣传。在建党七十周年之际,获得县直机关2020-2021年度优秀党员的称号。近三年来我县未发生因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因处置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该同志上述情况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签字人:

(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负责人)      (推荐对象所在单位盖章)

 

情况属实,同意推荐。

 

(省、区、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代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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