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康合格证明办理人员范围 1.公共场所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公共场所范围为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赣卫监督发〔2018〕1 号)明确的7类17种场所:①住宿场所,②沐浴场所、美发场所、生活美容场所,③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④游泳场所,⑤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⑥商场(店)、书店,⑦候车(船)室】。 2.从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中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从业人员。 3.直接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从业人员。 二、提交材料 相关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前来办理预防性健康体检时均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2.公共卫生用工单位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卫生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 3.公共卫生用工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需加盖用工单位公章)。 三、体检的项目 甲肝、戍肝、伤寒、痢疾、活动性结核、皮肤病 四、体检机构及地点、联系电话 1.体检机构:上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上栗县北下街185号 电话:0799-3868229 2.体检机构:上栗县人民医院体检科 地址: 上栗县李畋大道 电话:0799-7156900 五、办理流程 提醒:凡前来体检同志在体检门诊一楼:(1)先填写各自基本信息(2)采血抽样(3)(做肛)拭取样。 六、办理结果 请各位体检同志在5个工作日后带一张免冠一寸证件照片来领取公共卫生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七、领证的机构及地点、联系电话 1.领证机构:上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上栗县北下街185号 电话:0799-3868229、15798070928 2.领证机构:上栗县人民医院体检科 地址:上栗县李畋大道 电话:0799-7156900 八、不予办理的条件 发现被检人员患有相关疾病的,健康体检机构不得发放《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发现相关传染病的,严格按照传染病管理规定及时上报。 九、办理时限 |